各位老师:大家好!
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,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对易制毒化学品服务平台进行了更新,旧平台中的教师登记信息无法直接导入。为不耽搁各位老师领用易制毒化学品,请有需要的教师提供个人身份信息,以便学院管理员在系统中填报(不填报将无法领用易制毒化学品)。具体信息及要求如下:
1.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照片(正反面分成2个文件,jpg格式,每张小于500kb);
2.聘用时间(具体到日,可在人事系统中查看);
3.手机号码。
4.集中办理时间:3月28日(周一)上午8:30-10:00,3月30日(周三)上午8:30-10:00,
5.办理方式:现场办理:致知楼1133室;线上办理:通过QQ(1014043967)传送以上资料。
6.办理人:张艳,电话81530758,13152046175。
备注:常用易制毒化学品:甲苯、乙醚、三氯甲烷、丙酮、硫酸、盐酸、乙酸酐、高锰酸钾、哌啶、溴